1)第二章 弥兰陀所问经_行者玄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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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奘觉得,印度的婆罗门教与中国的儒家,在某些方面颇为相似。都是注重伦理和社会秩序的,并且将这种秩序纳入到全民的道德规范之中。一旦有人破坏了这种规范和秩序,便会成为整个社会的公敌。

  相比较而言,佛教关注的却是个人,是对每一个具体的独立的人的终极关怀。无论是“轮回”,还是“业”,都是自作自受。正信的佛教是没有“报在子孙”这一说法的,所谓“报在子孙”只是佛教与中国民间信仰相结合的产物,在正信的佛教徒看来,父母与子女之间只有“缘”的纠缠,没有“业”的替代,与君王之间的关系就更淡了,佛教的“修行”与“业”都是纯个人的概念,因而与整个社会秩序关联不大。

  这种纯个人化的体验更容易在不同民族和人群中产生共鸣,这就使得佛教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因而传播得更加广泛。相比较而言,无论是儒教还是婆罗门教,都很难真正走出国门,为其他国家的人所接受。

  但在某个具体的国家中,佛教却又始终比不上儒教或婆罗门教这种拥有极其强大的社会基础教派。人毕竟是群居动物,不仅物质上需要社会的帮助,精神上也需要他人的认可,甚至会从其他人对自己的看法中获得快感。

  因而在中国,当佛教与儒教在某些教义上出现矛盾的时候,民众往往更加倾向于儒教;在印度,当佛教与婆罗门教在教义上出现矛盾的时候,民众则更加倾向于婆罗门教。原因无它,这是他们生活着的真实的世界——至少看上去是真实的。

  不过,由于这两种类别的教化所关注的重点毕竟不同,矛盾也仅限于几个点,完全可以求同存异。这就使得很多印度人可以一边信仰佛教一边接受婆罗门教;就好比在中国,很多僧人被称为“儒僧”,而很多儒生同时也是佛门居士一样。虽然儒家与佛家在某些点上有着极大的不同和矛盾,但却可以搁置在一旁,取其相融的部分来接受。

  从《摩奴法典》中来看,婆罗门的地位确实极高,他们掌握神权,占卜祸福,报道农时,因而受到广泛的尊敬,拥有无限的权威。他们可以免交各种税;他们不得被判处死刑或任何类型的肉刑;向婆罗门赠送礼物的人会得到祝福,并且收获善报。最受欢迎的礼物是土地,它可以“解除赠送者的一切罪孽”,因而婆罗门占有大量土地,常常是整个村庄。

  婆罗门种姓虽不是世俗社会的统治者,但却是世俗社会的立法者。因为只有婆罗门为大梵之神圣知识的拥有者,而世俗的社会生活只有依照《吠陀》圣典的核心精神来建立其规范,才有可能将神圣的精神领域与世俗的生活经验融为一体,生活才可能以其世俗的方式来呈现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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