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十三章 老同学_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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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你就去吧,”梅秋萍说,年关的时候。去邻居家蹭顿饭,很正常的事。

  冯宏兵家原木的桌子上,摆着个黄铜火锅,早些年,这也是村里的独一件,让不少人家羡慕,这时里面的汤已经煮开了,“嘟嘟”的翻着花,汤底里的鸡肉。在汤里载浮载沉的,香味浓郁,很诱人。

  旁边摆满了碟子,有清脆欲滴的小青菜,街上买的生菜,金针菇,粉丝,肉膏。丸子,火腿肠。炸圆子,片成薄片的带皮羊肉,猪肝,嫩牛肉等,很丰盛。

  桌子下面的火盆边,煨着刚刚的那个酒壶。

  “小叔快坐。”冯宏兵招呼着,指着坐在桌旁的那个小伙子说,“你还记得他是谁吗?”

  那是一个和他们同龄的小伙子,看起来很整洁,冯一平努力回想着。有些熟,但是完全记不起来。

  “不好意思,还真想不起来。”

  “没事,都这么多年了,不过我说一件事你肯定能记起来,你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玩斗鸡,把你右手弄脱臼的事吗,那就是我。”

  “哦,你是志高。”

  此“斗鸡”,不是那种放两只鸡在场子里斗,而是他们这些穷地方的孩子,小时候玩的一种游戏,规则很简单,就是单脚着地,双手扳起另一条腿,然后主要用膝盖对攻,脚先落地的算输。

  这样的游戏,可以单对单,也可以分组多对多,特别是天冷的时候,很受他们欢迎。

  那一次,也是多对多,分两组,冯一平正和对面的同学较劲,冯志高从侧面蹦过来,干净利落的一膝盖把他撬翻在地,他双肘下意识的撑在地上,结果右手肘那,当时就脱臼了。

  但他是个不怕疼,也神经大条的家伙,就觉得有些不适,也没当回事,站在一边看其它人玩,后来上课的时候,发现手抬不起来,也没怎么在意,还是用左手做的作业,直到两节课后,放学回家的路上,四叔才发现他的右手肿的跟大腿一样粗,这才背他去找跌打医生。

  冯志高端起一杯酒,“我敬你一杯,小时候不懂事,你不要记在心上。”

  冯一平喝了杯甜甜的米酒,“这有什么,当时都是闹着玩嘛,我早忘了,对了,你现在在哪里发财?”他夹了一筷子鸡汤煮的小青菜,冬天霜打过后的小青菜,用鸡汤这么一煮,滋味那个美啊!

  “我啊,没有你们那么聪明,读不进去书,小学毕业后就到处混,从南到北,走过不少地方,就是一直没混个名堂出来,这次,听说你们家的橱柜厂招人,我就回来了,和宏兵一起,已经在厂里上了个多月的班。”

  “哦,那好啊,橱柜厂将来还真要你们多帮忙。再说,你现在这么年轻,就去过那么多地方,这样的经历,本身也是一种财富,用钱都买不来,没必要看轻了自己。”

  “就是,来,喝酒,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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